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在京顺利举办
2020-07-06 10:39:00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农业厅阅读量:422
为确保全国第四批试点顺利推进、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8月末和9月上旬,农业农村部在北京分别举办了两期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聚焦“怎么认识”和“怎么实践”两大问题,培训班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重要决策精神,传达韩长赋部长、韩俊副部长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工作的指示要求,对推进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系统讲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交流整省、整县试点经验。为便于学员们消化吸收,理论学习、动员部署、政策解读和经验交流等板块穿插进行。
培训班上,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就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重要任务、需要处理好的四个关系以及近期重点工作等作了主题报告;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赵鲲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硬任务作了讲解,并回应了学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政策与改革司集体资产处处长余葵对中央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和对改革试点评估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解读;山东省、黑龙江省、江苏省、云南省宜良县、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分别介绍了当地开展整省、整县试点的工作经验。此外,第一期培训班上,学员们还围绕“如何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如何结合实际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成员身份确认的难点和建议”“如何科学设置股权和管理股权”“如何指导基层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深化改革需要完善哪些制度、调整哪些政策”等问题,分组进行了讨论。通过在政策解读中学理论、在经验交流中解疑惑,学员们更深刻地领会了党中央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精神,更全面地理解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更充分地了解了前三批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
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的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第四批试点地市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试点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及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近500人参加了两期培训。新疆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领导带队,共组织21人分别参加了两期培训。下一步新疆将按照党中央要求和农业农村部的具体安排,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强化动员部署,加强业务培训,抓好试点质量,努力推动新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扩面深化,圆满完成各项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