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漳州芗城区粮食补助政策:流转土地改种水稻补助多少?
2023-02-14 17:12:2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87
不久前,《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漳芗政办规〔2023〕1号)发布,对种植粮食达到一定条件的,政府有补助,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那么,2023年漳州芗城区粮食补助政策是怎样的?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2023年漳州芗城区粮食补助政策
1、鼓励规模连作种植双季稻
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种植双季稻,连作种植早稻、晚稻面积20亩以上的,区级财政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最高补助200元/亩;超过30亩的,省级财政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最高补助200元/亩,市级财政给予最高补助200元/亩,此项补助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2、鼓励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
农业经营主体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钢架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20亩以上的,区级财政按实际面积补助200元/亩;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的,省级财政按实际面积最高补助100元/亩,市级财政给予最高补助100元/亩。此项补助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3、鼓励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
对新流转的土地调整种植用途改种水稻,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亩;面积30亩以上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亩。
4、鼓励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复垦种植粮食作物
对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山垅田复垦后用于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600元/亩,区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200元/亩。
5、鼓励果园套种粮食作物
充分利用幼龄果园、需更新修剪果园及蔓生性果园,套种甘薯、马铃薯、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果园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亩,区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200元/亩。
6、鼓励退果、退茶、退塘、退林等还粮
对耕地退果、退茶、退林、退塘等还粮后用于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20亩以上(退塘还粮5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元/亩,区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200元/亩。
7、鼓励开展水稻工厂化育秧
对新建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市财政每个给予不高于30万元的补助。
8、鼓励推广优质粮食绿色生产
积极调整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大力推广旱粮种植及优质品种。对于种植种类为水稻、甘薯、玉米、豆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种粮大户,实际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200元/亩。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3年漳州芗城区粮食补助政策的介绍,其中,流转土地改种水稻,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亩,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亩。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