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多少?何时发放?
2023-02-06 13:37:0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433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69号),公布了补贴对象、标准和依据、发放时间。那么,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大家请看下文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村组未发包耕地和国有农场耕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国有农场。涉及耕地承包权流转的,已签订流转协议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备案,并约定补贴资金受益人的,按照协议执行。
2、补贴标准和依据
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不低于95元/亩的标准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可由各地根据补贴资金额度和补贴面积等综合测算确定。对暂未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由各地因地制宜确定补贴依据和标准。
3、补贴发放时间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具体根据中央资金下达时间确定)。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应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当年度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书面报告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汇总本市州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书面报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4、补贴发放方法
除村组集体、国有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之外,其余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
二、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得发放情形
1、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2、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5、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6、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7、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介绍,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不低于95元/亩的标准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可由各地根据补贴资金额度和补贴面积等综合测算确定,发放时间原则上在每年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