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存在的6大问题,你都了解吗?
2020-06-28 08:31:3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35
农村土地征收一直广受关注,自二轮承包以来,我国农村征地情况越来越普遍,那么目前农村土地征收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
1、征地次数多,规模大,且次数和规模有增加的趋势。
从调查可知,征地次数、规模不断增多增大,超过四成的村在二轮承包后发生过征地,且征地不仅涉及农用地,还大量涉及农村建设用地和房屋,征地中有拆迁行为的比例接近1/3,对农户的正常生产和生活造成了较大冲击。这与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的“从严控制征地规模”是相悖的。
2、不少征地超出了公共利益范围。
公共利益是实施征地的前提条件。但是,调查发现,除了交通设施、公用设施、水利水电工程、学校等比较符合公共利益要求的建设项目外,还有住宅区、工厂(开发区或者工业园)、商业设施(商场、市场和集市)等比较不符合公共利益要求的建设项目以征地的形式获得土地,而且比例不低,接近20%。
3、正常的征地程序没有得到全面落实。
根据2001年原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但调查发现,村民反映征地有发布通知或公告的只占71.9%。另外,指出政府就补偿安置与村民协商情况的只占60.6%,村里公开征收补偿费的收入的只占44%。公告、协商以及公开收入的工作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4、征地补偿不高,低于农户预期的比例高。
超过1/3的农户反映每亩征地补偿费低于5000元。这远低于土地年产值(可以用一般的农地流转价格作为估计参考,通常在每亩每年600元以上)的30倍或后来划定的区片价。另外,与预期水平相比,近半数农户认为补偿较低。
5、部分农户征地后生活水平下降、收入降低、不适应新生活。
15.2%的农户认为征地后家里的生活水平下降;16.8%认为征地后收入水平下降;还有8.7%不适应征地后的新生活。这与中央强调的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还有一定差距。
6、对征地不太满意、非常不满意的比例较高。
对征地满意、非常满意的农户不到1/3,而不太满意、非常不满意的超过了1/3。对征地的不满意可能是引发农民上访乃至进行抗争的重要原因。
因此,今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法律法规,通过调查了解农户的意愿,调整补偿方案,为被征地农民提供除补偿款之外更为多元的补偿安置方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