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推行“交房即办证”!乌鲁木齐市交房即交证在哪里办?
2023-01-09 11:25:0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58
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22条措施》。措施提出,推行“交房即办证”。这意味乌鲁木齐市正式推行“交房即办证”,那乌鲁木齐市交房即交证在哪里办?
一、乌鲁木齐市推行“交房即办证”
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22条措施》。措施提出,推行“交房即办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办证条件下,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商品房交付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要求,实现“交房即办证”。
二、乌鲁木齐市交房即交证在哪里办?
乌鲁木齐市交房即交证在房管局办理。
(一)办理预告登记。在办理购房合同备案后,开发企业及购房者向市资规局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市资规局完成审核及发证手续。
(二)规划核实手续前置并实行“多测合一”。建筑物(包括配套建筑)封顶且内部隔墙、外立面施工完成后,开发单位委托测绘机构进行测量并出具规划面积测绘成果及房屋面积实测成果(即多测合一),向管辖职责的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核实。规划部门会同市住建局实地勘查,联合对测绘成果进行审核,出具规划核实意见书。
市住建局根据规划核实意见出具房屋面积实测成果审核意见书,并将测绘成果推送至市资规局、市税务局。
(三)办理面积差异的增容、土地变性手续。规划面积核实后,根据核实面积与批建面积的差异办理增容或土地变性手续,资规部门完成补交土地出让金核算及完善土地手续。
(四)出具完税证明。市税务局根据房屋面积实测成果通知开发单位向购房者开具全额购房款的销售发票,开发单位应当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前完成开具发票工作;开发单位通知购房者及时缴纳契税及印花税、维修资金等相关税费;开发单位开全额发票及购房者缴交税款后,市税务局出具完税证明。
(五)不动产首次登记预受理。房屋面积实测成果出具后,开发单位备齐不动产首次登记所需的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容缺)报市资规局预审,市资规局完成预审核。
开发单位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正式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市资规局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及各房屋单元的不动产分户证审核及发证。
(六)交房即交付不动产分户证。开发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后向购房者办理交房手续,同时将不动产分户证及预告登记证明一并交给购房者,并告知购房者自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所需的材料及办事流程。
(七)不动产转移登记。购房者在收房后,已办理购房合同预告登记的,凭不动产分户证、预告登记证明、完税证明等材料,向市资规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市资规局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在购房者缴交税款后与开发单位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市资规局颁发不动产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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