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要收费吗?
2020-06-28 08:13:1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53
《民法典》,这部被誉为66年磨一剑的法典,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之一,是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做出了最新规定,那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要收费吗?
《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那么,到底该怎么理解《民法典》的规定呢?这个规定分成了两句话,第一句话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句话其实在我国的《物权法》里已经有过规定,这次民法典的表述和2007年物权法的表述完全相同,一字未变。
所以,真正值得关注的是第二句话,“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是首次正式在法律上确认了土地到期后的续期费用,意味着将来土地到期之后,续期收费将是大方向。收费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减免是法外施恩。
这一次民法典正式确认将来土地到期后的费用问题,对普通民众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就是,70年大限到期之后,如果真的需要交纳续期费用,到底会怎样征收呢?民法典的表述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只是一个比较模糊的表述,可以说,具体如何征收,现在有关方面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办法。
由于全球范围内大部分国家都是住宅土地永久产权,所以并没有太多的现成案例可供借鉴,一个可以参照的对象是我国的香港地区。香港的住宅土地到期后,缴费标准是每年按照该住宅租金的3%来缴纳地租。无论该住宅是否实际出租,政府按类似物业的市场价格计算出一个虚拟租金标准,假如该住房每年租金10万元,那么房主就需要每年缴纳3000元的费用。当然,这只是香港的办法,内地将来会采用怎样的征收方式,现在还完全无法预测。
当然,民法典也表示将来土地续期费用有可能减免,对于民众而言,如果将来土地到期后能够免费续期,自然是最好的结果。过去20多年,中国的房价持续飙涨,即使和国外很多永久产权的房价相比,中国的房价都要高出很多。如果考虑到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民众的可支配收入还处于较低水平,那么中国民众的买房负担更是全球居前。很多买房者为首付掏空了6个钱包,再加上每个月高昂的月供支出,在住房压力面前已经不堪重负。如果土地到期后还需要再缴纳不菲的费用,不仅会大大增加民众负担,也会极大挤压民众的消费能力。
即使不考虑民众负担,从中国经济的角度来看,因为土地续期费用带来的收入,可能都无法弥补中国消费带来的损失。在经济学上,如果因为一项税收带来社会总福利减少,那么就可以认为这个税收的效率较低,其有效性就值得质疑。土地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将来到期后收费会对中国经济带来怎样的影响,还需要有更科学的论证,以避免因小失大。
中国老百姓在买房时虽然已经知道购买的只是70年土地使用权,但很多人潜意识里认为,70年的使用权可能只是一个形式问题,土地到期后应该是会免费续期的,所以,很多人在心理上其实并没有做好到期后重新缴费的准备。物权法里规定的“自动续期”,字面上理解就是无条件的免费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