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指谁?交易品种和服务范围是哪些?
2023-01-05 17:20:1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50
在东安县,拥有农村产权的农民可以直接向东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县级平台或乡镇场平台提出申请。那么,东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指谁?交易品种和服务范围是哪些?请看下文农交网小编的内容整理。
一、东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指谁?
根据2022年12月23日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东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指依法参与农村产权交易的转让方、受让方(含意向受让方)。
1、农村产权交易转让方
是指依法流转农村产权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转让方须是农村产权或与产权有关的权能拥有或享有者。
2、农村产权交易受让方(含意向受让方)
是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东安县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和服务范围是哪些?
1、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
2、林权:是指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可以采取出租、转让、入股、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3、“四荒”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按照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交易;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其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交易。
4、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机动地、未承包到户土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采取转让、出租、入股、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但流转的具体经营内容和期限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出让、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6、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是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可以采取转让、租赁、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
7、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是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等拥有的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8.农业类知识产权。是指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可以采取转让、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9、其他涉农产权:是指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和闲置住宅,国有农牧渔场、农业产业化企业、集体及个人投资兴办的企业等,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涉农产权、资产处置等,农村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产业项目等涉农产权,可以采取招标、采购、出租、入股、招商和转让等方式流转交易。
总结:东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指依法参与农村产权交易的转让方、受让方(含意向受让方),交易品种和服务范围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等9种。咨询:东安县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