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入股,国家会给哪些政策支持?
2020-06-28 07:39:1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78
土地入股既有利于合作社、农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集中连片地经营土地,也方便小农户参与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潮流当中,扩宽农民的收入来源。那么土地经营权入股,国家会给哪些政策支持?
根据《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家主要在以下3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1、推进登记颁证
加快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完善土地经营权价格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为土地经营权入股提供保障。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由申请人对入股的注册资本数额、合法性、真实性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实缴的,按照注册资本实缴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予以登记,由申请成员对土地经营权合法性负责。
2、加强指导服务
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试点工作,对已经开展试点的县(市、区)和有关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跟踪指导,在尚未开展试点的地方适时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试点。
鼓励探索对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进行风险提示的办法。加强对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日常指导、调查监测,妥善处理入股中的各种纠纷,依法保护农户、家庭农场、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引导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公司、作价出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主动公示相关信息,通过跨部门、跨行业联合监管,督促其合法规范经营。
3、加大支持力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发改、财政、人行、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支持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将符合条件的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公司、作价出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相关财政支农政策、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范围。
推动解决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抵押物少、贷款难的问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土地经营权入股需求的保险产品。落实涉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总结入股的做法和成效,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举措,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