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建设审批管理新规定:有哪些新要求?
2022-12-15 10:45:1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79
近日,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建设审批管理的通知,这意味乐山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建设审批管理新规定来啦,有哪些新要求?
1、一是健全共管机制聚合力
联合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村民建住房审批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健全“主管部门+乡镇+村组+协管员+群众”五级联动管理机制,明确动土必报、建设必批、开工必到、过程必管、查处必严“五必”工作要求,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利用各类会议时机,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将“五必制度”层层传达到基层末端,形成共管合力,落实到基层农户单元。
2、二是规范审批流程提效率
制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审批管理流程及责任分工》,细化农户申报要求、村组审核指标、乡镇审批要素等7方面19项审批操作规范,逐环节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各级职责任务、完成时限,有效解决农户不知找谁办事、行业部门不知怎么办事壁垒,提升审批效率。围绕夯实各级责任,开展专题培训、视频调度、现场指导30余次。组织宣传农村宅基地审批操作流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80余次,印发资料25万份。1—11月,全市依规审批农村宅基地2775户483.69亩,审批效率提升30%以上。
3、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保质效
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考核事项,紧盯宅基地申请审查、审核批准、执法监督等环节,实行“联合督查+常态暗访+定期自查”,健全市、县、乡、村、组多级巡查机制,严格实行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到场”制度,综合运用卫片执法、动态巡查、群众举报等手段,坚决查处(制止)未批先建、批甲占乙、批少占多等情况,印发通报13期,开展全覆盖集中督查3次、市级部门联合督查5次、暗访35次,各县(市、区)自主开展督查700余次,督改问题335个,确保履职到位、管理到位。今年以来,查处违法占地建房29起,全省卫片执法未发现我市今年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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