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吉林市房屋征收最新公告:将对这两处区域实施房屋征收!
2022-12-14 11:09:0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5000
近日,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发布了最新公告,将对这两处区域实施房屋征收。下面带来吉林市房屋征收最新公告如下:
一、2022吉林市房屋征收最新公告
关于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第3号: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吉市丰政房征〔2020〕3号),白山大桥连接线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房屋征收范围:红旗路以东,白山大桥以西区域。
房屋征收主体: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部门: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被委托单位):吉林市吉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房屋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实施。
签约期限:10日。签约期限的起始时间为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分户评估报告之日。
被征收人如对《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吉市丰政房征〔2020〕3号)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第4号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吉市丰政房征〔2022〕4号),对新城大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房屋征收范围:新城大桥既有桥下桥处与苏合街交汇处。
房屋征收主体: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部门: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被委托单位):吉林市吉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房屋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实施。
签约期限10日。签约期限的起始时间为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分户评估报告之日。
以上就是农交网小编带来的吉林市房屋征收最新公告,将征收丰满区红旗路以东,白山大桥以西区域和新城大桥既有桥下桥处与苏合街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