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提交哪些材料?附交易程序一览!
2022-12-08 14:07:4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18
在海南省,拥有农村产权的权利人想要进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交易。那么,海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提交哪些材料?交易程序是怎样的?请看下文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海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农字〔2022〕225号):
1、申请出让农村产权,应提交下列材料:
(1)出让申请书;
(2)标的权属证明,涉及不动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
(3)权属所有人身份证明;
(4)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审批程序的,提交内部决策同意出让的证明文书或审批文件;
(5)出让标的需原产权权利人同意的,提交原产权权利人同意出让的证明文书;
(6)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法律文书;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2、申请受让农村产权,应提交下列材料:
(1)受让申请书;
(2)受让方身份证明;
(3)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审批程序的,提交内部决策同意受让的证明文书或审批文件;
(4)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法律文书;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海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是怎样的?
1、提出申请:权利人在所在地的流转交易中心或服务站点提交申请,也可依法委托办理流转交易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审核:流转交易中心受理申请,对资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流转交易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流转交易。
3、签订合同:交易项目成交后,流转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规范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流转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进行价款结算,并督促交易双方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交易鉴证:流转交易中心应向出让方和受让方出具交易鉴证书。
总结:海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出让方和受让方应提交上述几项材料,按照“提出申请-受理、审核-签订合同-交易鉴证”的程序进行交易。咨询:海南省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