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闲置费贵吗?征收标准是多少?
2020-06-04 16:44:3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546
现实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取得了土地却不能按时按规定开发,会支出一笔土地闲置费用,这笔费用企业支出往往金额不菲。那么2020年土地闲置费贵吗?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哪些土地会被作为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土地。
2、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土地。
二、2020年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具体闲置费由当地国土部门按相关地方规定计算,也就是每个地方对于闲置土地费的征收标准是有差异的,需要因地而异。
比如有的地方就规定:
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
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
3、工业何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
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
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
总的来讲,征收闲置土地费也是为了促使用地单位和个人尽快使用土地,尽量避免土地投机行为,发挥土地的效益。另一方面增加闲置建设用地成本,促使闲置土地单位加快投资步伐,避免土地资产的浪费,提高土地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