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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国有土地转让、出租、抵押有哪些新规定?

2022-10-28 10:46:5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39

为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秩序,近日萍乡市出台《萍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意味着萍乡市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出台。那萍乡市国有土地转让、出租、抵押有哪些新规定呢?

一、萍乡市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

1.实施时间

自202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2.实施规定

《办法》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以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为重点,以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目的,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激发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活力,促进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和高效利用,为有力推进萍乡市工业用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和“五区”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办法》共七章,规定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出租、抵押的类型、办理程序、征收土地收入标准;明确“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公开交易、信息共享等具体操作,细化涉地司法、国资处置办理流程,以及在服务和监管上建立中介机构确定及退出机制,健全土地二级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制度,着力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规则,实现交易规则统一、透明,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办法》立足于全市土地二级市场基本现状和实际需求,探索性明确划拨土地转让各类情形的4种办理途径,即:土地用途符合《划拨供地目录》且符合有关规划要求的,直接办理转让,不需要缴交土地出让金;土地用途符合《划拨供地目录》但不符合有关规划要求的,可以保留划拨方式,但应由转让方缴交土地收益金;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供地目录》且符合有关规划要求的,由受让方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供地目录》且不符合有关规划要求的,原则上依法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由受让方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全面畅通划拨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的转让途径,有利于盘活存量划拨土地资产。

同时,《办法》还明确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需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的标准,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有效规范划拨土地的转让、出租市场,维护国有划拨土地资源资产权益。

以上就是农交网小编整理的萍乡市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规定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出租、抵押的类型、办理程序、征收土地收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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