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一文详解!
2022-10-26 10:53:5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266
2018年至今,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处于立法开放阶段。2020年1月1日,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者的条件下,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那2022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一文详解!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九条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规划用途应当为工业或者商业等经营性用途。
2.入市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要经过依法登记。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 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已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作出安排。
5.其他条件。除了上述四项条件外,实践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通常还存在着其他限定性条件,比如,未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等。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
1.入市实施主体: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为代表其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出让底价:
根据各试点地区的实践情况,通常情况下,试点地区规定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出让地块所在地区)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比如70%),或者同时规定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应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3.入市方案:
包含入市宗地位置、面积、权属、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年限、土地评估价格、入市方式〔出让、租赁或作价出资(入股)〕、入市交易方式(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竞买要求及用地监管等内容。
4.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时,通常由入市实施主体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区(县、地级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委托书,委托代理入市交易等有关事项。
5.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环节入市收入扣除取得成本和土地开发支出后的净收益,以及再转让环节的再转让收入扣除取得成本和土地开发支出后的净收益。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带来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和程序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