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南中方县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抛荒十条措施!耕地抛荒有哪些后果?
2022-10-25 10:43:2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431
中方县,隶属于湖南省怀化市,是鹤中洪芷城镇群的中心节点城市。农林、矿产、水能等自然资源丰富,享有“油茶之乡”、“水果之乡”、“药材之乡”、“中国南方最大葡萄沟”的美誉。而近几年,中方县为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制定防止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抛荒十条措施,那耕地抛荒有哪些后果呢?
一是对耕地“非粮化”存量问题逐步稳妥化解;对耕地“非粮化”增量问题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对化解不力、制止不力的,严厉追究相关镇、村的责任。
二是土地承包农户要履行好粮食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其承包经营的耕地出现种树、挖塘、种草皮等改变耕地用途性质以及抛荒的,停发当年相应面积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农户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由村集体终止其承包经营合同,收回承包经营权,重新组织发包、流转或代耕代种。被收回承包地的农户确需重新申请承包地的,要向村集体足额交纳耕地复垦费。
三是 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主体流转村集体收回经营权的抛荒耕地发展粮食生产。对集中连片流转抛荒耕地30亩以上、流转期限五年以上种植水稻的新型主体,前五年由县财政按100元/亩/年的标准进行奖补。流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的抛荒耕地不予奖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流转的耕地出现抛荒的,由村集体通知其1个月内复耕、2个月内复种。逾期未复耕复种的,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由发包方将土地收回,落实复耕。
四是实行党员干部包干到户。农村党员、村两委干部要带头对自家抛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不按期完成任务的,年底综合考评评定为不合格。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在农村保有耕地的,其耕地出现抛荒, 由其负责进行复耕复种,不按期完成任务的,年底综合考评评定为不合格。“四支队伍”对帮扶村的抛荒耕地复耕复种实行包干到户,不按期完成任务的,年底综合考评评定为不合格。
五是加大金融保险支持。湖南农担中方县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性担保贷款支持,县财政对粮食生产适度经营规模主体提供担保费补贴。提高水稻种植保险补偿标准,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
六是实施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在中央、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对插秧机、抛秧机、微耕机、收割机、谷物烘干机实行30以上累加补贴。
七是加大创业支持。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抛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的,优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
八是严格奖惩问责。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乡镇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县派驻村帮扶第一责任人为所驻村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县督导组要强化督导,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抛荒治理进度慢、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约谈、诫勉等。6月15日起,村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出现集中连片抛荒 3 亩以上的,对县派驻村帮扶第一责任人、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主干给予约谈。乡(镇)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出现集中连片抛荒 5 亩以上的, 对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所在村支书给予问责。对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给予适当的奖励。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带来的中方县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抛荒十条措施,耕地抛荒不仅会取消补贴,还会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