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2023年粮油生产扶持政策:规模种植粮油补贴多少?
2022-09-27 14:47:3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638
近日,德清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德清县2022—2024年发展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德政办发〔2022〕59),对规模种植粮油的经营主体给予补贴。那么,德清县2023年粮油生产扶持政策是怎样的?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1、对规模以下种粮农民或主体,按种植粮食作物的实际耕地面积进行补贴,给予各类粮食生产补贴150元/亩(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直接补贴到农民或主体。
2、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及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种植早稻、晚稻的给予各类补贴410元/亩(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粮油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县级补贴),再生稻按实际收获面积给予120元/亩的补贴;种植大小麦的,给予各类补贴150元/亩(包括规模粮油补贴和县级补贴)。
3、对油菜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的规模主体,给予各类补贴200元/亩(包括规模粮油补贴和县级补贴)。
4、对集中连片塘基油菜实际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主体,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县级补贴200元/亩。
5、对在耕地上种植一季旱粮50亩及以上的规模主体,给予各类补贴270元/亩(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粮油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三园”地等非耕地上种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的,给予各类补贴不低于150元/亩(包括规模粮油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6、鼓励新建稳粮增效新模式示范基地,按“建设类、示范类”进行分类奖补,年度计划原则上新建不超过5个。建设类,经县级立项,整合中央、省级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示范类,实施面积连片100亩(含)-500亩、500亩及以上,经县级立项并验收合格的,根据示范面积大小、实施内容、投入资金等情况,分别给予10-20万元、30-50万元补助,具体奖补资金根据实施方案核定并验收合格后确定。
7、加快培育优质稻米品牌,对获得“浙江好稻米”金奖产品、优质奖产品称号的稻米生产主体,分别给予每个3万元、2万元的以奖代补;对获得国家级金奖产品称号的稻米生产主体,给予每个5万元的以奖代补;当年取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分别给予3万元的奖励,复认证的减半补助。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德清县2023年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内容介绍,仅供大家参考,具体以(德政办发〔2022〕59)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