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房子必须过户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0-05-27 17:37:5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461
生活中,我们可能就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家里的老人去世了之后,子女怎样来继承房产的事情。那么人死了房子必须过户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很多人认为房子不过户就这样直接住着也没有关系,实际上,如果房子没有过户,你可能只有居住权,并没有房子的支配权,不能将房子出售和抵押,以后遇上房子拆迁也拿不到拆迁款。
因此房产继承不是小事,当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房子要过户后才能实现产权变更,这样才能算被继承人完全、真正的继承了。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确定房产证继承人
原房主意外去世,房主留下来的房子就成了遗产,对于遗产的继承,如果早有遗书的话,继承人根据遗书决定,没有任何异议。
如果不存在遗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房主的个人财产部分由三方均分,假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这才考虑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祖母等亲人。
2、准备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
(1)原房主的死亡证明,确认原房主已经不在人世;
(2)前面所说的继承公证书,确定自己确实拥有继承房产的资格;
(3)户口本等身份证明,确认该继承人是否与原房主存在亲缘关系;
(4)各项契税发票凭证,这也是在购房者买房之后为什么要保留好契税发票的重要原因;
(5)房屋的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3、办理过户更名
确定继承人之后,继承人首先去往派出所将原房主的户籍吊销,办理死亡证明,确定该房主已经死亡,然后前往该住房所在城市区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正式确定自己才是这套房产的真正继承人。
在拿到房租死亡证明以及该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可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正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温馨提示,房屋产权无偿赠予的当事双方免征个税包括三种情况: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