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返还合法吗?有哪些操作方式?
2020-05-25 18:01:4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834
土地出让金,指的是个人或企业用一定数额的金钱换取国有土地在若干年内的使用权的情况。现在也有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情况,那么土地出让金返还合法吗?有哪些操作方式?
一、土地出让金返还合法吗?
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限制地方政府滥用土地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但是,实际操作上还是比较普遍的。用地企业往往会基于对政府的信赖,认为与政府签订的协议均是合法有效的,基于该等协议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向政府要钱,地方政府履行了该等协议将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予以返还后,用地企业亦往往自认为落袋为安而高枕无忧了。
但是,该等补贴或者返还的协议约定,实质上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减免土地出让金的行为亦将造成国有收益流失,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用地企业与地方政府签订的该等协议当属无效。
就法律后果而言,如果用地企业已经收到了土地出让金返还,即协议已履行,则将被要求返还已经收到的出让金返还部分;若协议尚未履行,用地企业将丧失取得该等出让金返还补贴的权利。另外,地方政府部门或相关主体将被追究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二、土地出让金返还有哪些操作方式?
在土地出让金返还的具体操作方式上,主要有:
1、有的用地企业先通过招拍挂方式以正常的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地方政府或者园区管委会再通过地方税收返还、配套费返还或其他财政补贴的方式,将土地价差返还给企业;
2、有的则是对土地招拍挂价格与承诺地价之间的差价由地方财政直接支付给土地部门,用地企业与地方政府或者土地部门、园区管委会等签订协议书,明确补贴或者返还方式、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