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继承最新政策是什么?继承方式有哪些?
2020-05-24 17:31:3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351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地随房走的原则,所以虽然宅基地的使用权无法继承,但是由于可以继承宅基地上建筑物,也就是房子的所有权,等同于变相的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农村房产继承最新政策是什么?继承方式有哪些?
1、农村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我们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就房屋本身而言,作为公民合法个人财产是完全可以继承的。同时,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由于公民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产,同时又取得了宅基房的使用权,所以,公民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只不过目前不少人认为,通过这个途径继承的房屋是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的,等到这个房屋彻底处于不可居住的状态,或者是彻底的毁损、坍塌,再由集体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
具体继承方式上,主要有3种:
第一是按照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
第二是按照遗嘱继承,通常情况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
第三是按照遗赠抚养协议,抚养人负责对遗赠人生养死葬,遗赠人将自己的房产赠予给抚养人。
2、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房吗?
农村的房屋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而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又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可自己建房。
因此,城市户口的居民是不可能通过申请取得农村的宅基地的,但是城市户口的居民可以依继承取得农村的房屋,又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或其他情形,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