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多少钱一月?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等!
2022-08-02 16:13:2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298
2022年6月22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沈政办发〔2022〕17号),那沈阳市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多少钱一月?跟随农交网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一、沈阳市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多少钱一月?
根据沈政办发〔2022〕17号文件内容,沈阳市城乡低保标准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740元/月提高到每人766元/月;
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578元/月提高到每人766元/月。
(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标准范围。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标准范围:从每人740元/月-1110元/月提高到每人766元/月-1149元/月;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标准范围:从每人578元/月-867元/月提高到每人766元/月-1149元/月。
小编提示:新制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沈阳市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等
(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每人1144元/月提高到每人1184元/月;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每人914元/月提高到每人1070元/月。
(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1900元/月提高到每人2170元/月;
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1460元/月提高到每人2170元/月。
(三)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标准工资100%生活费的人员,从每人624元/月提高到每人656元/月;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工资70%生活费的人员,从每人584元/月提高到每人614元/月;
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工资40%救济的人员,从每人541元/月提高到每人569元/月;
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从每人500元/月提高到每人52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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