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之后,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
2020-05-14 17:28:0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4140
随着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推进,目前目前,很多农村住房已经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了。那么具体来看,农村宅基地确权之后,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
一、农村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
根据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农村不动产登记一般经过“申请→受理→审核→公告→登簿→发证”六个环节。
一般来说,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户可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或户主指定的委托人向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登记申请。
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1份;
4、不动产权源依据材料原件1份(包括统一登记前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乡镇政府批准建房证明、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等);
5、竣工规划核实和宅基地核实确认材料原件1份及其他必要材料。
之后有的地方有上门代办服务、就近设置受理点等措施,具体可向当地乡镇(街道)或自然资源部门咨询。
为减轻群众负担,目前农村宅基地和住房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土地权属调查费及证书工本费。不过,本次统一开展的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结束之后,农户再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测绘及权属调查费用需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二、办理农村不动产权证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农户取得宅基地及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方面,确认了农户宅基地及住房产权,明晰了宅基地及住房权属边界,更好地保护农户合法财产权和用益物权;另一方面,有利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今后显化宅基地及住房财产权益、增加农户家庭收入创造条件,让“财产”活起来。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尽管农村住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也仍然不能进行抵押流转,因为宅基地规定村集体成员才可以享有资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