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2城乡低保每月多少钱?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标准!
2022-07-25 17:27:5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322
6月30日,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本政办发〔2022〕22号),那本溪市2022城乡低保每月多少钱?农交网小编为您解答如下:
一、本溪市2022城乡低保每月多少钱?
根据本政办发〔2022〕22号文件内容,本溪市将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9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9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5832元(每人每月48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192元(每人每月516元)。
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按照《本溪市民政局 本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溪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本民发〔2020〕59号)有关规定,即1.5倍低保标准同步调整,其中调整后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为每人每月1063.5元,农村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为每人每年9288元(每人每月774元)。
二、本溪市202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标准
(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37元提高到 1078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56元提高到904元。
(二)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085元提高到2190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924元提高到2059元。就学未就业的成年孤儿,在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基础上再增加的保障金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40元。
(三)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且原享受本人标准工资100%生活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且原享受本人工资70%生活费、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且原享受本人工资40%救济、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且原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24元、584元、541元、500元提高到656元、614元、569元、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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