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是指什么?可以转让吗?
2020-04-24 11:44:0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504
相信大家对于“土地所有权”一词并不陌生,不管是农村土地还是城市土地,都有各自的土地所有权,那么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是指什么?可以转让吗?
一、土地所有权是指什么?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是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制度的基本形态,是其他各种物权的基础,所有权以外的物权都是由所有权派生出来的。
《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反映在所有权上即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也就是说,我国只有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形式的土地所有权。
根据《宪法》,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存在土地的私人所有权。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为国家或农民集体。
这么来讲吧,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土地所有权可以转让吗?
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土地所有权,不管是国有土地所有权还是集体土地所有权,都是不可以转让的。能够转让的只是土地使用权。
1、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有两种:出让和划拨。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