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农村宅基地面积建设标准2022年:附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
2022-06-17 14:50:3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319
陆丰市介于深圳和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是广东省汕尾市代管县级市,现辖20个镇,2个汕尾市直农场、2个经济开发区,337个村(社区)。想了解2022年陆丰市农村宅基地面积建设标准是多少?跟随农交网小编的脚步来看看吧!
一、陆丰市农村宅基地面积建设标准2022年
2021年10月29日,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陆丰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陆府〔2021〕46号),有效期2年。《实施细则》明确了陆丰市宅基地面积建设标准具体如下:
(1)西南镇、大安镇、大安场、陂洋镇、八万镇每户宅基地建设标准120平方米以下,宅基地每户建筑面积480平方米以下;其他镇(场、区)每户宅基地建设标准100平方米以下,宅基地每户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下;
(2)建筑层数4层以下;
(3)建筑高度14米以下。
上述“以下”含本数。
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二、陆丰市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2022年
根据陆府〔2021〕46号文件内容,陆丰市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具体如下:
(1)农户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建房申请,并提供《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2)组级审查。所在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农户申请后,依据已批村庄规划和农户申请依法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公示并提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
(3)村级审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受理用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报镇(场、区)人民政府。
(4)镇(场、区)审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手续由镇(场、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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