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范围:附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职责!
2022-06-13 14:33:0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02
2021年12月28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裕政办〔2021〕29号),想了解六安市裕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范围?下面农交网小编来为您答疑解惑吧!
一、六安市裕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范围
根据裕政办〔2021〕29号文件内容,裕安区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产权范围包括:
(一)依法登记的农村资源性产权
1、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2、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3、农村集体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
4、农村集体所有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
5、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6、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7、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经营性产权
1、农村集体企业经营权;
2、农村集体经济股权;
3、涉农知识产权;
4、大中型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三)农村非经营性产权
1、农村集体房屋及附属物;
2、教育、医疗、文体设施及设备;
3、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
(四)其他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产权
二、六安市裕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职责
六安市裕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设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区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有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二)负责受理权限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委托申请、提供交易场地(设施)、依法组织公开交易、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三)负责发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信息、公告;
(四)负责对各乡镇(街)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所平台建设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
(五)负责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交易情况的统计、分析、反馈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六)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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