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湛江市留用地货币补偿标准是多少?附不安置留用地的情形!
2022-06-01 10:44:1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243
2022年3月9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农交网小编整理了2022年湛江市留用地货币补偿标准,感兴趣的朋友往下看吧!
一、2022年湛江市留用地货币补偿标准
湛江市鼓励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划分为以下四个等别:
1.一类地区
赤坎区、霞山区、湛江经开区(中心城区范围),补偿标准48万元/亩。
2.二类地区(湛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10万元的区域)
坡头区南调街道、麻章区麻章镇,补偿标准40万元/亩。
3.三类地区
坡头区(不含南调街道)、麻章区(不含麻章镇)、湛江经开区(东海岛),补偿标准36万元/亩。
4.四类地区
吴川市、廉江市、雷州市、遂溪县、徐闻县,补偿标准33万元/亩。
征地报批主项目为公共利益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留用地在货币补偿标准基础上增加20%补偿。本实施细则施行前,市、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征地报批时,已出具留用地安置承诺、批准文件或签订有关留用地安置协议明确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的,按原承诺、批准文件或留用地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二、2022年湛江市不安置留用地的情形
1.征收土地用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拆迁安置、旧村庄改造等建设,经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可不安排留用地,也不折算货币补偿。
2.《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实施前(2009年6月19日前)的征收土地项目,不再安排留用地。市、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已承诺安置留用地的除外。
3.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集体性质留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而使用的,不再支付留用地征地补偿费用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不再安排留用地,也不折算货币补偿。
4.征收土地未获批准的,或经依法批准但无法实施征地的,市、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关于留用地安置承诺、批准文件或有关留用地安置协议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2022年湛江市留用地货币补偿标准”的内容介绍,留用地可采取折算货币补偿、置换物业、实物留地等方式兑现,希望对感兴趣的朋友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