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农村建房竣工验收应满足哪些条件?附竣工验收程序!
2022-05-11 15:48:4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32
2022年5月7日,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岳阳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集意见中。那岳阳市农村建房竣工验收应满足哪些条件?跟农交网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一、岳阳市农村建房竣工验收应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岳阳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岳阳市农村住房建设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农村住房用地和规划条件;
(二)完成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三)承揽人在农村住房建设竣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住房建设相关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要求,并向建房村民提出《农村住房竣工验收申请》。委托设计、监理的,设计、监理单位应出具农村住房质量评估报告,并在《农村住房竣工验收申请》上签字。
(四)具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检查记录等施工质量保证资料(此项为非必要条件);
(五)建房村民与承揽人共同签署了质量保修书;
(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岳阳市农村建房竣工验收按什么程序进行?
根据《岳阳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岳阳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和内容进行:
(一)建房村民、承揽人、设计方、监理方分别陈述农村住房建设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农村住房建设相关标准的情况。
(二)验收组查阅施工记录、检查记录等施工质量保证资料。
(三)验收组实地查验农村住房质量。
(四)验收组对农村住房质量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组各方经协商仍难以达成一致时,可依法向建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岳阳市农村建房竣工验收应满足哪些条件”的解答,凡是农村住房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住,也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希望本文对各位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