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条件:转出和受让要递交什么材料?
2022-05-06 11:57:3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82
2021年9月28日,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龙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政办规〔2021〕1号),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日止。那么2022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条件如何?请看农交网小编的下文介绍。
一、2022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条件
根据玉政办规〔2021〕1号文件可知,2022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权属清晰;
(二)转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是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三)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且具有流转交易农村产权要素的真实意愿;
(四)流转交易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
小编提示: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流转交易由农户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妨碍自主交易。农村集体资产原则上要进入市场公开交易,防止暗箱操作。
二、玉龙县农村产权转出和受让要递交什么材料
转出方申请交易农村产权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村产权转出申请书;
(二)转出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三)产权权属的有关证明;
(四)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审批程序的,提交内部决策同意出让的证明书或审批文件;
(五)出让标的物需原产权权利人同意的,提交原产权权利人同意出让的证明文书;
(六)委托办理交易手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方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转出方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农村产权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接受交易机构资格审查:
(一)农村产权受让申请书;
(二)意向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三)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四)联合受让的,需提交联合受让协议书、代表推举书。意向受让方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2022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条件”的介绍,转出方和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齐全的,交易机构应进行登记并出具材料接收单;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