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出让方/受让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022-05-05 16:56:0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98
象山县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是宁波市的下辖县,辖有3个街道、10个镇和5个乡。想了解象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是怎样的?出让方/受让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农交网小编为您介绍如下:
一、象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
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象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可知,象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按下列程序开展:
(一)委托申请。产权交易活动中的出让方或者受让方,可以直接向交易中心委托、申请进行产权交易;也可以向分中心委托、申请进行产权交易。
(二)开展审查。交易中心或分中心收到产权出让或受让申请后,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需要权属确认的转交县相关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审查、产权查档和权属确认。
(三)信息发布。产权出让或受让申请审核通过的,由交易中心统一对外发布交易信息,征集受让方或者出让方。但受让人不愿公开信息的除外。
产权交易信息应当明确发布信息的期限,首次发布信息的期限应当不少于7日。
(四)交易签约。公告期满后,按照规定权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基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交易成功的,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签字、盖章。
(五)出具证书。农村产权在县级平台交易的,产权交易合同由交易中心审核并出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在镇乡(街道)平台交易的,由分中心审核、出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并报交易中心备案。
二、出让方/受让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出让方申请出让产权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农村产权出让申请书;
(二)出让方的资格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三)产权权属的有关证明;
(四)准予产权出让的有关证明;
(五)出让标的的情况介绍,包括标的底价及作价依据;
(六)委托办理交易手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方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七)交易中心、分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受让方申请受让产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接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者基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
(一)受让方的资格证明;
(二)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者基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关于“象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的内容就到这里,产权交易的出让方、受让方,凭交易中心或者分中心出具的《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及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服务窗口或授权的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权属登记或相关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