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2省级农民示范社评定:申报条件是什么?附申报程序!
2022-04-21 14:57:0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23
2022年1月26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云南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云农经〔2022〕4号),那么云南省2022省级农民示范社申报条件是什么?农交网小编介绍如下:
一、云南省2022省级农民示范社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登记设立,证照齐全,正常经营2年以上;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3.根据本社实际情况制订了章程。
(二)实行民主管理
1.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依照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2.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记录等制度;
3.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并对所议事项的决定进行记录,所有出席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成员大会的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采取一人一票制加附加表决权办法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
(三)财务管理规范
1.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制定明确的水费管理制度,资金、经营管理规范,用水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2.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成员账户信息;
3.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4.各级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
(四)经济实力较强
1.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3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5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80万元以上;
2.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8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150万元以上;
3.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模:农民用水户达到50户以上,管理有效灌溉面积500亩以上。
(五)服务成效明显
1.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带动成员及周边农户增收明显;
2.农民合作社成员数量达到60个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5%,联合社的成员社数量达到3个以上,成员总数150个以上;
3.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工程维护、分水配水等方面成效明显,农业用水秩序良好。
(六)产品(服务)优质
1.带动成员及周边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服务),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优化生产(服务)操作流程,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留存生产经营(服务)信息;
2.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规定,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要求。鼓励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制度。
(七)社会声誉良好
1.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强;
2.没有发生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3.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二、云南省2022省级农民示范社申报程序
(一)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发申报通知,明确具体申报要求;
(二)申报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水利、林草、供销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水利、林草、供销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征求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税务、银保监等部门意见,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本办法进行复核,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并附相关材料。
关于“云南省2022省级农民示范社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介绍就到这里了,云南省省级示范社每两年评定一次,希望对各位读者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