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漳州市种粮补贴标准:种植双季稻、单季稻补贴多少?
2022-03-28 14:30:1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592
近日,漳州市各区县政府发布文件,鼓励规模连作种植双季稻、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等,对种植粮食达到一定面积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贴。那么,2022年漳州市种粮补贴标准是多少?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漳州市种粮补贴标准是多少?
1、规模连作种植双季稻
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种植双季稻,连作种植早稻、晚稻面积都超过30亩以上的,省级财政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最高补助200元,市级财政给予每亩最高补助100元,在此补助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追加每亩最高补助50元。(龙文区:连作种植早稻、晚稻面积10亩以上的,区级财政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补助200元;超过30亩以上的,省级财政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最高补助200元,市级财政给予每亩最高补助100元。)
2、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
农业经营主体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的,省级财政按实际面积每亩最高补助100元,市级财政每亩最高补助50元,在此补助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追加每亩最高补助50元。(龙文区: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20亩以上的,区级财政给予每亩补助100元;超过60亩以上的,省级财政按实际面积每亩最高补助100元,市级财政给予每亩最高补助50元。)
3、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
对新流转的土地调整种植用途改种水稻,且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亩,在此补助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追加每亩最高补助100元(诏安县县财政再给予每亩最高补助200元)。(龙文区: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区级财政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市级财政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
4、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复垦种植粮食作物
对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山垅田复垦后,用于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市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400元/亩。在此补助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追加每亩最高补助200元。
5、退林还粮/果园间套种粮食
(1)华安县: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发展粮食生产,在当年立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退果、退茶、退林改种水稻面积达1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县级财政给予每亩400元的一次性补助;在当年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茶、果、林园采取套种、间作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面积达到3亩以上的(实际套种面积应不低于总面积的30%),县级财政给予每亩200元的一次性补助。
(2)诏安县:对退林、退果、退茶、退塘还粮后,用于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县财政当年度给予每亩一次性奖励补助500元。
(3)云霄县:利用幼龄果园、需更新修剪果园及蔓生性果园,套种大豆、玉米、甘薯等粮食作物,县级财政给予每亩最高补助100元。
(4)平和县:各乡镇(场)要充分动员农户将还种植在耕地内的水果改种粮,县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每亩3000元补助;鼓励各乡镇(场)给予叠加补助。对稻蛙综合立体种养稻田,县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每亩1500元补助;鼓励各乡镇(场)给予叠加补助。
总结:2022年漳州市种粮补贴标准还要看具体是什么情况,如果是规模连作种植双季稻,每亩补贴200元(省级)+100元(市级)+50元(县级)。各区县补贴标准可能有所差别,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