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有哪些品种?附产权交易具体步骤!
2022-03-21 11:18:4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04
2020年11月9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全部入场交易的通知》(株政办发〔2020〕18号)想了解株洲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有哪些品种?请看看农交网小编的介绍吧!
一、株洲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具体品种
根据株政办发〔2020〕18号文件内容,按照农村产权确权和交易条件的实际,株洲交易品种实现“成熟一宗、推出一宗”,以下农村集体资产可用于流转交易:
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的可交易的耕地、荒地、山地、林地、草场、水面、滩涂等土地经营权以及经济发展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
农村集体筹资筹劳兴建和各种合作方式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购置的交通运输工具、机械、机电设备、农田水利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农村集体所有的有价证券、债权;
农村集体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按照协议及实际出资形成的资产中占有的份额;
农村集体接受国家无偿划拨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资助、捐赠的资产;
农村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农村集体企业经营权;
依法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其他资产。
二、株洲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具体步骤
2021年11月5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21〕12号),在株洲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流转交易,具体步骤如下:
1.受理流出方提出申请。
2.对流出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流出方或委托代理人与株洲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签订委托协议。
4.在平台公开发布流转信息。
5.受理受让方申请。
6.组织交易:
①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挂牌成交。
②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价、招标、拍卖等方式交易。
③未征集到符合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终止交易或者重新挂牌。
7.达成交易后进行公示。
8.签订产权流转交易合同。
9.结算交割。
10.出具交易鉴证书。
11.资料归档,每月将交易台账按类别报送相关职能部门。
12.备案管理。
以上是关于“株洲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具体品种”的内容整理,交易双方应按要求到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登记或权属变更,相关职能部门应有专门机构负责受理相关业务,建立台账,希望本文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