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条件有哪些?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2-03-16 11:24:4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43
在黄山市,想要将农村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交易的农户,可以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提出交易申请,但是需要具备某些条件,然后提交相关材料才行。那么,黄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条件有哪些?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下面就由农交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黄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条件有哪些?
根据2022年1月30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黄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权属清晰无争议,权证齐全有效。
2、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受让方要有相应的投资经营能力。
3、出让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4、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
5、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的承包期限。
二、黄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1)《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审核表》。
(2)出让方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以转让方式流转的,需发包方同意转出的书面材料、原承包方具有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书面证明材料。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个人)受委托流转承包土地的,应当提供书面委托书;再流转的须经原出让方同意。
(6)土地情况介绍书(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流入资格要求等内容)。
(7)市(县、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1)《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审核表》。
(2)出让方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等其他有效证件。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材料;再流转的须经原出让方同意。
(4)土地情况介绍书(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流入资格要求等内容)。
(5)市(县、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
(1)《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审核表》。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具体承办人的身份证明。
(4)集体土地、水面所有权权属证明材料。
(5)按照各辖区农村三资管理资源处置办法相关程序规定,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
(6)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流转交易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7)土地情况介绍书(主要包括土地、水面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流入资格要求等内容)。
(8)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
参照以上情形,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总结:黄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需要具备5个条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审核表》、出让方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土地情况介绍书等。如有黄山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黄山市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