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范围和方式有哪些?附中止和终结交易情形
2022-02-28 23:45:5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41
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集体产权依法转包、租赁、转让、入股、互换或者其他方式交易的,应当在农村产权交易所或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统称交易机构)进行;鼓励农村个人产权在交易机构进行交易。那玉环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范围和方式有哪些?中止和终结产权交易的情形有哪些?
一、玉环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范围和方式
根据《玉环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第三章的内容,玉环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范围和方式如下:
1、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水域、滩涂养殖权;
(3)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所有权或经营权;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
(5)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房屋所有权;
(6)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7)农业装备所有权(包括渔业船舶所有权);
(8)农产品期权;
(9)农业类知识产权;
(10)其他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产权。
2、交易方式
农村产权交易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网络竞价等方式,也可以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各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项目进场的规模标准由各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领导小组制定。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台州市、玉环市的农村产权交易内容,欢迎点击红字查看。
转让方可以选择进入县或乡镇(街道)交易机构交易。进玉环县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的一般要具有在全县范围组织交易的需要和条件,一般要达到以下规模标准的农村集体产权项目:
(1)200亩以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
(2)资产估算价格在200万元以上的资产转让;
(3)合同估算价格在200万元以上的房产及各类资源的租赁、承包、流转。
根据需要和条件,对大宗农村集体产权项目,转让方也可以选择进入台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
二、玉环县农村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情形
1、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后中止交易:
(1)产权行政监管部门(乡镇职能办公室)提出中止交易的;
(2)转让方或者与产权有直接关系的第三方提出正当理由,并经产权行政监管部门(乡镇职能办公室)批准的;
(3)产权存在权属争议的;
(4)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认为有必要中止交易的;
(5)其他依法应当中止交易的情形。
中止期限由交易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不超过30天。交易机构应当在中止期间对相关的申请事由或者争议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也可转请产权行政监管部门(乡镇职能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恢复或者终止交易的决定。
2、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后终止交易:
(1)中止期限届满后,仍未能消除影响交易中止的因素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
(2)产权行政监管部门(乡镇职能办公室)提出终止交易的;
(3)转让方或者与产权有直接关系的第三方书面提出终止交易申请,并经产权行政监管部门(乡镇职能办公室)批准的;
(4)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的;
(5)其他依法应当终止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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