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规划要求有哪些?附个人建房申请程序
2022-02-28 22:33:3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848
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在集体土地上新建、扩建、移建、改建自用住房的行为。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必须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先审批、后用地,相对集中、节约用地”的原则。那岳西县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规划要求有哪些?个人建房申请程序有哪几步?
一、岳西县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规划要求
根据《岳西县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2020〕13号)文件,岳西县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要求。
1、道路沿线建筑应与道路保持规定的距离,从公路用地外缘起:高铁不少于50米,高速公路、铁路干线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沿河建筑应与河道保持规定距离,有堤防河道从河道堤防背水侧堤脚外缘起,无河堤河道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起,不少于10米。水源地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控制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村镇规划区内道路红线按照村镇规划控制要求执行。村民建房不得影响相邻权利人的采光、通风和通行权利。
2、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按照村庄规划确定的层数、色彩等要求建设。没有编制村庄规划的,建房层数以1-3层为宜,原则上以白墙、红瓦为主色调,鼓励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选用一种建筑风格造型,确保一定范围内建房风格基本一致。
3、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宅基地面积包括主房、附房、阳台、院落、卫生厕所等用地。卫生厕所(卫生间)要严格按技术要求配套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二、岳西县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请程序
1、申请
村民需要宅基地用地建房的,应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宅基地分配方案(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和建房(规划许可)方案(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公示有异议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进行调查,经调查异议成立的,撤销或修改宅基地方案和建房(规划许可)方案再予以公示;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上报审查。
3、审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拟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4、报送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报送材料包括: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2)家庭户口簿(包括家庭人口)复印件、建房户主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村民小组会议录复印件(加盖村民小组或村委会公章)
在原宅基地拆旧重建的,直接由村民书面申请交村级组织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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