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哪些产权需进入区交易机构进行交易?可交易资产有哪些?
2022-02-18 16:21:5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02
不同类型和要求的农村产权其进入的交易机构也是不一样的,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和大家介绍下广州市南沙区哪些产权需进入区交易机构进行交易?
一、广州市南沙区哪些产权需进入区交易机构进行交易?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这一政策可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进入区交易机构进行交易,其余进入属地镇(街)交易机构交易:
1、单次交易额1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集体固定资产的出让、转让;
2、出租农用地面积100亩以上的;
3、出租非农用地面积20亩以上的;
4、出租商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
5、出租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
6、出租资产合同标的首年租金100万元以上的;
7、合同收入总金额500万元以上的;
8、合同期限10年以上的(其中,合同期10年以上的小微资产交易可由镇(街)交易机构集中申报,经区交易机构审核同意后在镇(街)交易站交易);
9、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其中,农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当进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
10、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在区交易中心交易的其他农村集体资产。
严禁将整体发包(出租)经营的大宗物业和经营项目通过分割立项、化整为零的方式降级交易。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根据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模、数量和其他情况的变化,调整交易分级标准。
二、广州市南沙区可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有哪些?
1、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
2、农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库存物品等资产;
3、农村集体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水利、交通、福利等公益事业的资产;
4、农村集体投资兴办或者购买、兼并的企业的资产及经营权,以及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合资、合作所形成的资产中占有的份额、股权;
5、农村集体接受政府拨款、补贴补助和减免税费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资助、捐赠等形成的资产;
6、农村集体拥有的有价证券、债权等资产;
7、农村集体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
8、属于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成员集体行使使用权、享有收益权的资产;
9、依法属于农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或由农村集体成员集体行使使用权、享有收益权的其他资产。
10、国家投资建设但归农村集体实际管理使用的公益设施不属前款所列农村集体资产,一般情况下是不得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禁止交易的,不得交易。
11、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的承包经营权等资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委托村集体组织交易的,村集体可以经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机构。
想必大看了上文,对于广州市南沙区哪些产权需进入区交易机构进行交易的问题答案有了一定的了解。若是大家对其有不了解的地方,不妨可参考下本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