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022-02-09 17:44:58来源:疏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730
疏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22日印发《疏勒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勒政办发〔2020〕24号),目的是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喀什地区、疏勒县的农村产权交易内容,欢迎点击红字查看。
1.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12号),地委、行署《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喀党发〔2018〕6号),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勒党发〔2018〕7号),《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批复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函》(新党农函〔2020〕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分类有序稳慎推进,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3.工作目标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改革,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通过改革,查清资产,理清债权债务,建立管理台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4.主要任务
(一)全面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二)全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三)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四)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五)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
(六)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5.县试点乡、村进度安排
县整乡推进的洋大曼乡以及其他乡镇各选取的2个试点村共44个村,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乡镇要指导试点村做好组织保障和宣传培训,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9月底前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和股权设置、12月底前完成组建集体经济组织并登记赋码颁证工作,上报试点总结及典型经验做法。
6.其他非试点乡、村进度安排
除本县整乡推进以外的14个乡镇184个村于2020年9月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9月底前组织完成2018年、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和数据上报工作。二是2020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三是2021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和股权配置。四是2021年4月底前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并颁发登记证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股权证书,汇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果,上报典型案例。五是2021年5月底前在县级验收基础上,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总结报告。六是2021年6月底前在完成县验收评估的基础上,由县人民政府向地区农业农村局上报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报告。
7.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队伍建设。
(三)加强资金保障。
(四)压实工作责任。
(五)全力维护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