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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终期《皮山县2021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年终实施方案》的公告公示

2022-02-07 14:32:45来源:皮山县人民政府阅读量:751

2021年12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下达终期《皮山县2021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年终实施方案》的公告公示。如有皮山县、和田市、民丰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皮山县农村产权交易和田市农村产权交易民丰县农村产权交易。公示了资金来源及规模、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等信息。

关于下达终期《皮山县2021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年终实施方案》的公告公示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和管理,根据2021年已到位资金规模,结合皮山县实际,特制定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意见,坚持“四个不摘”、“八个不变”的有关要求。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发挥行业优势,形成攻坚合力,确保农户可持续增收。

二、整合方案审核过程

涉农整合方案由县乡村振兴和财政部门相互配合编制完成,并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审核后上报地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地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我县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我县严格按照地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意见修改完善,同时,上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及自治区财政厅。

三、资金来源及规模

截止目前,我县涉农整合资金91909.31万元,根据我县实际统筹整合资金86608.92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549.6784万元、自治区资金115909.25万元,县级资金150万元。

(一)中央资金

1.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406万元。统筹整合58508.3484万元,原渠道使用2897.6516万元;

2.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723万元。统筹整合2511.24万元,原渠道使用211.76万元;

3.下达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251万元。统筹整合506万元,原渠道使用745万元;

4.下达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18.48万元。统筹整合2018.48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5.下达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825万元。统筹整合1825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6.下达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63万元。统筹整合963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7.下达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587.45万元。统筹整合587.45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8.下达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05.05万元。统筹整合105.05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9.下达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300万元。统筹整合2100万元,原渠道使用200万元;

10.下达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99.94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299.94万元;

11.下达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956.2万元。统筹整合956.2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12.下达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3.91万元。统筹整合3.91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13.下达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65万元。统筹整合465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14.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504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504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

1.下达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24万元。统筹整合14324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2.下达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35.65万元。统筹整合35.65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3.下达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77万元。统筹整合177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4.下达自治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224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224万元;

5.下达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30万元。统筹整合30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6.下达自治区林业补助资金110.4万元。统筹整合110.4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7.下达自治区直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28万元。统筹整合328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8.下达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304万元。统筹整合304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9.下达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8.03万元。统筹整合0万元,原渠道使用218.03万元;

10.下达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示范资金50.6万元。统筹整合50.6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11.下达自治区彩票公益金(包括体育和福利彩票)12.4万元。统筹整合12.4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12.自治区旅游发展基金238.2万元。统筹整合238.2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12.下达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299万元。统筹整合299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三)县级资金

县级资金150万元。统筹整合150万元,原渠道使用0万元;

四、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农业生产安排项目9个,投资25453.534341万元。

(二)畜牧生产安排项目10个,投资29890.22298万元。

(三)林业改革发展安排项目2个,投资625.188374万元。

(四)农村道路建设安排项目11个,投资6816.981477万元。

(五)农村环境整治安排项目10个,投资4650.972173万元。

(六)农田建设安排项目1个,投资2199.45万元。

(七)水利发展安排项目22个,投资16461.642604万元。

现下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附件1:皮山县2021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附件2:附件3:(终)皮山县涉农统计表

监督电话:12317

皮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903-6423154

皮山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903-6427980

皮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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