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
2022-01-26 12:00:15来源:北仑区农业农村局阅读量:667
2019年10月31日,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仑农发〔2019〕165号),如有北仑区、海曙区、滨江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北仑区农村产权交易、海曙区农村产权交易、滨江区农村产权交易。到2020年,全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具体意见如下:
各街道办事处:
农膜是农业的重要生产资料之一,农膜覆盖栽培技术在带来增产、增效的同时,也带来了废旧农膜污染土地等一系列问题,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部署,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我区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等6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农科教发〔2019〕1号)、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浙农科发〔2019〕19号)和市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甬农发〔2019〕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绿色都市农业强区建设的目标要求,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属地管理、使用者负责原则,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思路,以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利用)率为目标,分类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积极构建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和“使用者归集、分类处理、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全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源头减量。区农业农村局与各街道要加强废旧农膜归集回收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调整种植业生产方式与配套关键技术,积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推进地膜产品规范使用,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逐步淘汰厚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薄地膜,从源头上减少废旧农膜的产生,以降低捡拾归集难度。
(二)实施分类回收。一是明确回收范围。根据我区农业生产应用实际,回收范围主要包括废旧棚膜、地膜和菌棒膜等。各地根据实际,可将营养钵、育苗盘、遮阳网、防虫网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纳入回收处理范围。二是落实回收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明确农膜使用者是废旧农膜归集回收的责任主体,应将废弃农膜及时捡拾归集、定点堆放,不得弃留在土壤中或者随意丢弃。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由使用者负责归集整理、清运至当地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点或废旧农膜回收站点。村民委员会负责督促使用者捡拾、归集废旧农膜。三是建设回收体系。要引导和鼓励农膜生产、销售企业和其它组织、个人开展废旧农膜回收,推动形成回收专业化体系。各街道要建立健全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为主的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乡村衔接,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的专业化回收。
(三)推进专业化处置。一是分类利用处置。各街道要按照废旧农膜的功能、材质和再利用价值,分别采取适宜的利用(处置)模式。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和菌棒膜等,发挥市场机制,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对于无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超薄地膜等,纳入农村垃圾收集系统进行处理。二是明确处置责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积极开展废旧农膜的专业化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由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落实末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措施,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做到既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又沟通顺畅、协作紧密,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为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的有效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政策保障。相关部门与各街道要加大对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的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废旧农膜回收网点、田间收集设施建设、专业化回收处理以及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的试验示范推广。
(三)加大宣传引导。相关部门与各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农民信箱等各种媒体,结合宣传卡片、村务公开栏、科技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和讲解废旧农膜污染的危害和回收再利用的要求,引导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农膜,自觉捡拾残留废旧农膜,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态环保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回收处理工作氛围。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宁波市北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