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多少?附房屋征收补助标准!
2022-01-26 11:40:1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355
2021年8月6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仑政〔2021〕42号),农交网小编整理了宁波市北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补助标准:
一、宁波市北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
住宅房屋:
1.一次性补偿搬迁费
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计算,不足1万元的, 按1万元补偿。
2.临时安置费
土地级别4-6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5元计算,每月不足1350元的按1350元计算;7-8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8元计算,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非住宅房屋:
1.一次性搬迁和临时安置费
①商业、办公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过渡期限超过12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每月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增加补偿。
②工业、仓储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过渡期限超过12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每月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增加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①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或者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计算,从高给予补偿。
②办公、工业、仓储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 或者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或者按标准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计算,从高给予补偿。其中,办公用房的标准容积率为2.0,工业、仓储用房的标准容积率为1.0。
二、宁波市北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助标准
1.货币补偿补助
①房屋被征收人、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下列比例给予货币补偿补助:住宅房屋为25%;非住宅房屋为30%。
②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和临时安置费标准,给予六个月的临时过渡费补助。
2.住宅房屋产权调换面积补助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向最接近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套型上靠前,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价值与产权调换住宅房屋评估比准价格换算面积的10%给予产权调换面积补助。补助面积部分不支付房款。
3.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结算补助
对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向最接近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套型上靠建筑面积部分,1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的按该部分房屋评估价值的15%给予差价结算补助,在差价结算时直接核减;10平方米以上的按房屋评估价值结算。
4.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公摊面积补助
产权调换住宅房屋为高层建筑的,在向最接近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套型上靠前给予公摊面积补助: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的,补助建筑面积3平方米;每单元设置二部及以上电梯的,补助建筑面积10平方米。补助面积部分不支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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