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是怎样的?交易双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2-01-25 16:29:1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81
2021年8月10日,昌黎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昌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那么,昌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是怎样的?交易双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这里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昌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是怎样的?
昌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主要为受理-申请。
1、出让申请程序
(1)受理:流转交易中心受理申请,对资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
(2)审核:流转交易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流转交易中心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
2、受让申请程序
(1)受理:流转交易中心受理申请,对资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
(2)审核:流转交易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查通过的,在流转交易中心平台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流转交易。
3、交易项目成交后,流转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规范合同。
二、昌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出让方
申请出让农村产权,应提交以下材料:
(1)出让申请书。
(2)标的物权属证明。
(3)权属所有人身份证明。
(4)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审批程序的,提交内部决策同意出让的证明文书或审批文件。
(5)出让标的物需原产权权利人同意的,提交原产权权利人同意出让的证明文书。
(6)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法律文书。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2、受让方
申请受让农村产权,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受让申请书。
(2)受让方身份证明。
(3)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审批程序的,提交内部决策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书或审批文件。
(4)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法律文书。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出让方和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要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农交网小编介绍的昌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及提交材料能够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