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对象:贷款贴息范围包括哪些?
2022-01-25 15:06:1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69
泉州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了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各县(市、区)配套安排贴息资金,加大对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扶持力度。想了解泉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对象及范围?请看农交网小编的下文介绍吧!
一、泉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对象
2021年12月7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泉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本次泉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对象包括:
1.完成土地流转、连片种植粮食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
2.县级及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示范家庭农场、休闲农业示范点;
3.年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经县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评审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4.获得市级及以上知名农业品牌、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农产品电商示范平台的非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5.县级以上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获奖者、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等领办的非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泉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范围
1.农业龙头企业收购本地农产品原料、购买农资(饲料)、种苗种子(母猪仔猪)等流动资金贷款。
2.除农业龙头企业外的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抽蓄水灌溉设施、田间水利、机耕路、茶果园道路、耕地流转及整理等)、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收购、农机(畜牧机械)购置、农资(饲料)购买、种苗种子(母猪仔猪)购买、休闲农业配套设施建设等用途的银行贷款。
小编提示,以下情况不予贴息:
1.申报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与上述规定不符的;
2.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3.贷款用于投资股权、理财产品或其他套利活动的;
4.同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已获得其他财政贴息补助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
6.年度贴息期限内贷款利息实际支出低于5000元的;
7.购置农机等已获财政补贴的贷款;
8.农业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贷款;
9.涉黑、涉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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