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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区乡村产业振兴扶持政策:具体扶持多少?附详情!

2022-01-25 11:36:4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937

2021年12月16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城阳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若干扶持政策》(青城政发〔2021〕32号),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那么,青岛城阳区乡村产业振兴扶持政策有哪些?以下是农交网小编的内容整理。

城阳区乡村产业振兴扶持政策-摄图网

青岛城阳区乡村产业振兴扶持政策

根据(青城政发〔2021〕32号)文件,城阳区乡村产业振兴扶持政策主要扶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数字农业建设、鼓励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特色农业示范、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搭建农村创业创新平台、推进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农产品冷链物流以及仓储企业发展这15方面。

1、农业园区

对城市开发边界外新建扩建农业园区面积不低于100亩,且年度内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投资额45%的奖补;对新建扩建农业园区面积不低于50亩,且年度内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每个主体给予投资额40%的奖补。

2、苗木花卉

年度内集中连片新建苗木、花卉大棚、温室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设施内苗木、花卉生产面积达到80%以上,每个设施经营主体给予设施投资额20%的补贴,单个主体年度内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3、农业品牌

(1)对年度内通过农业主管部门申报且获得国家、省、市农业品牌、各类示范园区(基地),最高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对政策出台以前获证且有复审要求的国家、省、市农业品牌、各类示范园区(基地),政策期内通过复审的分别奖励农业经营主体3万元、2万元、1万元。

(2)对获得通过国家、省、市级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原良种场、农产品品牌的企业当年分别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对政策出台以前获证且有复审要求的荣誉称号,通过国家、省、市级复审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4、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年度内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的企业(含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奖励3万元、4万元、5万元、10万元;对政策出台以前获证且有复查要求,政策期内通过复查换证或专项复查的企业(含合作社、家庭农场)奖励1万元。

5、特色农业示范

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美丽田园、休闲农庄、美丽休闲乡村、乡土产业名品村、美丽乡村打卡地、乡村特色产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森林康养、森林氧吧等与特色农业相关的各种评先选优称号,对以上评先选优活动中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政策出台以前获证且有复审要求的荣誉称号,政策期内通过复审的分别给予国家、省、市荣誉称号单位3万、2万、1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乡村振兴带头人、乡村能工巧匠等国家、省、市荣誉称号的个人,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年度内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或家庭农场示范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奖励资金8万元、5万元、3万元。

7、农村创业创新

对年度内获得国家、省、市级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孵化实训基地以及其他返乡入乡创业园称号或者纳入目录的,分别给予8万、5万、3万的资金奖励。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整理的部分青岛城阳区乡村产业振兴扶持政策,具体可以参照(青城政发〔2021〕32号)文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农交网”或“njw-t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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