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临时救助对象分类2022:附救助标准和方式!
2022-01-21 15:56:2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67
为了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佛山市发布了临时救助办法。接下来,由农交网小编为各位介绍佛山市临时救助对象分类2022吧!
一、佛山市临时救助对象分类2022
2021年12月29日,佛山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佛民办〔2021〕98号),佛山市临时救助对象可以根据困难类型分为以下两类:支出型救助对象和急难型救助对象。
1.支出型救助对象,是指因教育、医疗、护理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急难型救助对象,是指因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二、佛山市临时救助标准和方式2022
根据佛民办〔2021〕98号文件内容,佛山市临时救助方式有: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转介服务。
1.临时救助金
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临时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出现以下情形,经办人员与救助对象的家庭或监护人未能取得联系,或虽已取得联系但无法支付到个人账户的,可以现金形式发放临时救助金:
①救助对象无银行账户或无法确定其银行账户的;
②救助对象身体行动不便或智力精神存在问题,无法支取银行存款的。
以现金形式发放临时救助金,应当由领款人(或代领人)、经办人共同签字并合影,一并纳入救助档案。
2.发放实物
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向其提供衣物、食品、饮用水、临时住所等急需的基本生活资料。除紧急情况外,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3.转介服务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协助其申请;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应提供转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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