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
2022-01-21 11:36:02来源: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阅读量:817
2022年1月5日,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萧农经〔2022〕2号),如有杭州市萧山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杭州市农村产权交易,萧山区农村产权交易。审计对象为萧山区421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的经济实体,具体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农村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全区421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的经济实体。
二、审计内容
(一)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情况、村属经济实体年度财务管理情况;
(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
(三)村级1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等。
三、审计方式
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通过招标和政府采购入围的中介机构承担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四、审计步骤
为有序做好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各镇街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分步骤有条理地做好财务审计和1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3月1日- 3月31日)。各镇街制定好具体的工作计划,积极动员村社做好审计准备工作。镇街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村社准备好2021年度村级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事项的相关材料。包括:会计账簿、记账凭证、承包租赁合同、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资料、会议纪要、银行对账单、现金存款日记账等。
(二)实施阶段(4月1日-7月31日)。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对村级财务收支账目和经济业务及其它有关事项进行内查外核,在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工作。镇街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和被审计村社要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及时提供必需的审计资料。
(三)整改阶段(8月1日-9月30日)。村社要对审计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或处理意见采取有力举措,及时整改。在审计意见书下达之后一个月内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镇街,由镇街汇总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除依法不应公开的外,应当将审计结果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镇街要对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意见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村社要对审计意见书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细致深入分析,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对整改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创新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加大推广力度,确保整改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街要立足于“清廉村社”建设,站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实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二)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镇街要按照审计步骤和实施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扎实各项准备工作,密切与审计机构的沟通联系,努力为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推进提供必需的便利,确保审计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三)整改提升,确保实效。各镇街要按照“立知立行,立知立改”的要求,认真查找剖析审计整改问题的根源,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实施。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在全区进行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