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印发《在建设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2022-01-19 17:27:55来源:阿克苏市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132
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彻底根治拖欠农民工资隐患,2021年3月31日,阿克苏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在建设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具体内容见下文。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的农村产权交易内容,欢迎点击红字查看。
在建设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遏制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高发势头,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彻底根治拖欠农民工资隐患,根据国办发〔2016〕1号、新政办发〔2016〕148号文件精神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阿克苏市建设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以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建设规范用工市场,将用实名制用工合同签订、电子考勤、总包银行按月发放工资,纳入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监管平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职责分工
(一)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的主体职责,负责贯彻落实规范化建设方案,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各乡镇、街道、片区管委会、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三)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组织协调,对各级各部门推动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指导,并对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
(四)发改、住建、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负责落实行业领域的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劳动用工实名信息化建设方案,定期督查所主管的行业领域规范化建设完成情况,并按时向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企业落实“五项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1.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全市所有在建、续建工程项目的用人单位在施工项目应至少设立1名劳资专管员,劳资专管员设立后,定期由人社部门组织业务培训,负责做好该用人单位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实名制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管理、工资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管理和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管理维护等工作,及时更新维护用工信息化系统平台信息。
2.全面推行简易劳动合同。全市所有在建、续建工程项目应全面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安排农民工进场施工前应与农民工本人签订简易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简易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各执一份,并及时录入实名制信息化平台。
3.建立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花名册应列明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等信息,并按照花名册登记人员的顺序,将对应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同装订。
4.加强施工现场考勤管理。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用人单位应对农民工实行考勤(包括人工考勤或电子考勤),考勤设备由人社部门免费配发。实行人工考勤的,要按月制作农民工考勤表,真实记录在建工程项目全部农民工的出勤情况。考勤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加强工资支付管理
1.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须按时足额将工资性工程款划拨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全市所有在建、续建工程项目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清单,未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农民工工资实行打卡发放制度。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农民工进场施工之日起15日内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卡,并将工资卡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制作农民工工资卡领取登记表。农民工工资要直接打入农民工实名制工资卡。
3.推行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考勤情况,按月制作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由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4.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台账。全市所有新建工程项目和未缴纳农民工保证金的工程项目要在3月底前足额缴纳或者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生农民工投诉的,建设单位负主体责任。
(三)加强农民工维权信息管理
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要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要列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名称、劳资专管员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名称和举报投诉电话、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名称和举报投诉电话、属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联系电话、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工资发放名单等信息。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各乡镇、街道、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治欠考核指标体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调度,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规范化建设工作实行定期指导和随机抽查,定期指导每年不少于4次,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二)加强业务培训,营造创建氛围
自实施方案实行之日起,发改、住建、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主管的在建工程项目用人单位项目经理和劳资专管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规范化建设方案。同时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营造创建氛围。
(三)提高工作质量,严禁弄虚作假
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质量。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其中简易劳动合同、实名制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工资卡领取登记表对应的农民工信息必须保持一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议停工整改,对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规范化建设主体职责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并实施联合惩戒。
(四)分类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实名制信息化建设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项目资金来源分类推进实施。政府投资的在建工程项目要做好表率,加快实施进度,于当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任务。社会投资的在建工程项目要积极跟进落实,于当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