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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义乌市建设征地农村移民安置办法:附生产安置、搬迁安置!

2022-01-18 11:46:5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200

2022年1月14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双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适用于义乌市双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想了解2022义乌市建设征地农村移民安置办法?不妨跟着农交网小编来看看!

2022义乌市建设征地农村移民安置办法-摄图网

一、2022义乌市建设征地农村移民生产安置

1.生产安置以“基本生活保障安置为主、一次性货币补偿为辅”为原则,主要采用下列方式:

①基本生活保障

不安排农业生产用地,按照《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14〕54号)、《关于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义人社〔2021〕26号)执行。

②货币安置

已包含在《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义乌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义政发〔2020〕27号)内。

2.留地安置待遇

对符合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政策的搬迁行政村,给予村级留用地安置待遇。具体按《中共义乌市委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03〕9号)、《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有关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义委发〔2017〕3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义乌市建设征地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摄图网

二、2022义乌市建设征地农村移民搬迁安置

1.搬迁安置采用城乡新社区集聚安置方式,按照价值置换、多村集中联建,实行高层公寓和产业用房权益货币化置换予以落实。

具体由相关镇街按照《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义政发〔2013〕43号)、《关于印发<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办〔2014〕7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有关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义委发〔2017〕31号)等规定执行。

2.集聚安置点为高层公寓,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各镇街相关村集中安置点分别为:江东街道为毛店集聚安置点,佛堂镇为日信集聚安置点和王宅集聚安置点,稠江街道为江湾集聚安置点。

义乌市建设征地农村移民搬迁安置-摄图网

以上就是关于“2022义乌市建设征地农村移民安置办法”的内容介绍,本次移民安置将妥善安置移民的生产、生活,推进移民安置区生态环境建设,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促进移民安置区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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