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农业设施产权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办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2-01-10 16:27:3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764
近日,临泽县人民政府发布文件,明确临泽县农业设施产权证办理条件、提交材料、颁证程序等。那么,临泽县农业设施产权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办理临泽县农业设施产权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临泽县农业设施产权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2022年1月4日,临泽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临泽县农业设施产权登记颁证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这里的农业设施,包括由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经营管理的畜禽圈舍、养殖温棚以及饲草料库、青储窖、兽医室、粪污处理设施、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农产品储藏窖、发酵车间或冷库及附属设施。
办理农业设施产权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合法明晰。
2、符合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并向县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办理了设施用地和建设用地备案。
3、具备持续生产能力。
4、拟办理农业设施产权证的标的物参加了商业性设施农业保险和养殖场财产保险。
二、办理临泽县农业设施产权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农业设施产权证登记,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农业设施产权证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比如:土地承包合同(协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承包合同、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4、农业设施影像、图片资料和四至图(含电子图)。
5、参加农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临泽县农业农村领域企业信用承诺书或个人信用承诺书。
想要办理农业设施产权证的朋友,需将农业设施的详细情况及占地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报所在镇人民政府初审。初审合格的,再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审核后符合规定的,编制农业设施产权证登记簿,报县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农业设施产权证。希望农交网小编的本文对小伙伴们有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