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策:救助对象包括?附救助标准!
2021-12-29 13:39:5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71
2021年11月4日,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建德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政办函〔2020〕69号),那么建德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对象包括?救助标准如何?跟着农交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建德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对象
根据建政办函〔2020〕69号文件内容,对于持有建德市户籍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中的危房户、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
1.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资格认定,在村、乡镇(街道)初审的基础上,以市民政局最终书面核定结果为准。乡镇(街道)应按月核对上述农村困难家庭信息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发现救助对象并实施即时救助;
2.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应以资格认定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为准;
3.危房改造对象房屋安全性鉴定以受委托的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为准。鉴定结果为 C、D 级的,即确定为危房。
二、建德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标准
1.救助人口和建设面积
以民政局核定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人数为救助人口。新建房屋不得超过农村建房审批面积,修缮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
2.质量标准
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改造完成后的住房达到规定的质量安全要求、使用功能要求和基本居住面积标准。以修缮实施救助的,完成后要经二次鉴定且鉴定结果达到 B 级及以上。
严禁采用不解决农房整体安全性问题而单纯采取加盖瓦片、粉刷、贴面、装饰、铺地等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治理改造,严禁出现危房改造后仍是 D 级或 C 级危房的现象。
3.资金补助标准
根据不同改造方式实施差异化补助,救助资金向新建一层、新建二层适当倾斜:
①市级补助标准(含省、杭州市补助资金):新建一层按 45000 元/户补助,新建二层按35000 元/户补助,新建三层、置换、修缮、长期租用按 20000 元/户补助;
②乡镇(街道)按不低于 5000 元/户配套。
总的来说,建德市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 4 类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开展即时救助工作,关于“建德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策”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各位读者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