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9-07-26 09:25:47来源:河北新闻网阅读量:1098
343个村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工作,占总村数的99.7%,各乡镇已陆续进行成员身份确认和股权配置工作……今年以来,辛集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今年年底,将基本完成人员界定、股权配置、组织成立等工作,到2021年底,将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辛集市于2017年11月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市、乡、村三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市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责任制,具体指导乡村开展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该项工作启动后,辛集市确定了马庄乡的中东石干村、回生村、马家庄村3个省级试点村,经过成立机构、宣传发动、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权配置、成立集体经济合作社,3个试点村在2018年10月底全部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2018年,辛集市其余村按要求开始进行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截至2018年底,全市344个村已基本完成清查核实工作。从今年1月至今,343个村完成了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工作,占总村数的99.7%。目前各村已经开始进行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配置和成立组织工作。
在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辛集市坚持以村委为单位开展清产核资,不打破原集体所有界限,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工作遵循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清理核实资产、进行权属界定、开展价值评估、公开公示结果、核销调整账务、归档整理造册、审核上报备案、建立健全台账等基本程序。
对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严格的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监督权、管理权和决策权。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明晰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并积极探索新型农村治理结构。
下一步,辛集市将继续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针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尤其是人员界定、股权配置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乡镇、村相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对各乡镇、各村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全市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清产核资后续工作稳妥推进、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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